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文本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文本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于准予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2768号)》,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合同变更。《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2-08-08
关于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本集合计划于 2009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
[2009]731 号文核准设立,并于 2009 年 11 月 4 日成立。
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的要求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文本,本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并开展了本次的合同变更工作。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签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准予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2768号)》,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合同变更。
2022 年 7 月 22 日,本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关
于“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同步修订了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应法律文件。
管理人已根据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 2022 年 8
月 8 日起生效。
自本次合同变更生效日起,“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集合计划相关法律文件同时失效,如下法律文件正式生效:
1. 《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 《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3. 《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4. 《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D 类份额)》
5. 《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A 类份额)》
6. 《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C 类份额)》
以上法律文件可在本管理人网站查询,请投资者参阅。
自本次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文本,原招商证券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动变更为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D 类份额。
本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将按照《招商资管核心优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集合计划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投资风险,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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