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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策划方案《贵港市加强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招商策划方案《贵港市加强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贵港市加强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2022年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贵港市加强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加强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抢抓自治区支持我市建设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五大战略”,深入推进“五大振兴”,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招商策划方案,为做好我市2022年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驻点招商,2022年全市新签约投资合作项目投资总额达到410亿元以上。聚焦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以及行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着力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项目,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二、突出重点产业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的重点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开展驻点招商,全力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桂平市重点聚焦纺织服装、船舶修造、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智能家居和高端板材、大健康和文旅等产业。平南县重点聚焦纺织服装、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健康和文旅、生物医药等产业。港北区重点聚焦新能源(智能)汽车及电动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港南区重点聚焦绿色智能家居和高端板材、羽绒制品加工和贸易业、玄武岩纤维和复合材料等产业。覃塘区重点聚焦绿色智能家居和高端板材、绿色建材、新材料等产业。〔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明确重点区域

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为常态化驻点招商重点区域。在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对接绿色智能家居和高端板材、纺织服装、农产品精深加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先进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是“湾企入桂”的来源地。在长江经济带,主要对接纺织服装、新能源(智能)汽车及电动车、生物医药、绿色建材、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是“民企入桂”的主要来源地。在京津冀,主要对接现代金融、大健康和文旅、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是“央企入桂”的主要来源地。对驻点招商的重点区域,将根据国家战略布局、自治区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实施务实科学、精准招商

(一)建立招商项目库。市投资促进局要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各县(市、区)每年入库招商引资项目30个以上,要结合市场需求和本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等,向客商推荐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国土空间规划,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产业链条长、产品规模大、集群效应强的高质量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投资促进局〕

(二)梳理目标企业。深入分析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五大千亿元产业、生物医药等产业的上中下游有关企业前20强,以及行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发展方向、投资布局等核心要素,持续不断向驻点招商一线精准匹配推送重点目标企业信息。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要梳理一批产业链目标企业,指导相关驻点招商工作队开展清单式拜访、对接、考察活动。〔牵头单位: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组织精准招商。结合所梳理的目标企业,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分产业组织召开重点产业专题对接洽谈会、全国知名行业展会专题对接洽谈会。积极对接驻点招商区域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着力引进对贵港产业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和专业技术人才。做好自治区层面在驻点招商区域举办的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前期预对接,邀请我市的目标企业参会,精准组织对接洽谈。围绕目标企业投资意向,邀请目标企业到贵港开展投资考察和项目洽谈。〔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

(四)注重宣传推介。在驻点招商过程中,要以信息传递、登门拜访、对接洽谈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推介国家和自治区对贵港市的定位以及贵港的大江、大平原、大港口、大交通、人口多等区位、资源、成本、基础设施、产业聚集综合优势,积极对外推介招商项目,努力提高贵港市在驻点招商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驻点招商工作队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驻点招商工作队要加强与重点目标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准确全面掌握目标企业投资意向。针对意向投资项目,原则上由首次对接的驻点招商工作队跟进,其他各队不得“挖墙角”。如有的驻点招商工作队认为某项目不符合相应产业发展规划的,报送拟投资企业信息到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由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组织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其他驻点招商工作队接续对接。针对同一意向投资项目,符合我市多个县(市、区)产业定位的,由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组织意向投资者与驻点招商工作队一起“面对面”对接洽谈,充分尊重投资者的意见。统筹调度各驻点招商工作队有序对接拜访企业,避免出现扎堆拜访、恶性竞争、比拼政策等现象,实现招商效能最大化。〔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推进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大对驻点招商签约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服务力度,畅通企业反映渠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属市直部门职能范围且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投资者反馈办理情况。对超出市直部门职能范围的问题,要梳理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园区,共同协调推动解决。要努力为投资者营造安心、放心、顺心、舒心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协调驻点招商工作。设立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驻点招商工作日常管理、驻点招商工作考评。分别在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重点片区确定总负责人,同时,由市投资促进局1名处级干部统筹组织全市驻点招商工作。

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从市本级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等市直部门(含二层事业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组建驻点队伍。全市根据重点发展产业确定驻点招商重点片区,派出7支驻点招商工作队到各片区开展工作。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投资项目合作意向,适时调整驻点招商的片区或增派驻点招商工作队。各驻点招商工作队保持驻点人员相对稳定,每次派出人员驻点时间不少于1年。〔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招商工作合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工作,市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要围绕推动传统产业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增强新兴产业发展新动能,突出特色优势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五大千亿元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协同市产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组建本产业链驻点招商工作队,每季度开展专项驻点招商。〔牵头单位: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扩大招商渠道。建立全方位对接驻点片区招商工作体系,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要对口联系驻点招商重点片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找准产业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开展区域经济协作。依托自治区政府驻京办、驻广州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及驻点招商重点片区广西商会、贵港商会等,扩大我市招商信息来源,拓展招商渠道。用好布局在驻点招商重点片区的委托招商代表或招商顾问等资源,增进信息互通,开展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牵头单位: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五)坚持“一把手”招商。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市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本级2个驻点招商工作队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带队到驻点招商重点片区开展1次以上招商引资活动,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到驻点招商重点片区开展2次以上招商引资活动,推动驻点招商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责任单位: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市本级驻点招商工作队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管理考评和经费保障

(一)严格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驻点招商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落实驻点招商行动“十不准”等要求,严格驻点招商考勤,根据自治区要求,成立驻点招商工作队临时党组织,严肃组织纪律。各驻点招商工作人员每月驻点时间不少于20天,每月往返贵最多1次(派出单位因特殊事由要求返回的除外),陪同客商来访视同驻点招商。驻点招商工作人员在派出单位的行政关系、待遇不变。〔责任单位:市本级驻点招商工作队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驻点招商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工作。各驻点招商工作队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接相关驻点招商工作队召开产业对接分析会。各驻点招商工作队促成重大项目签约等重要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报备。〔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本级驻点招商工作队牵头单位,各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行考评机制。定期通报全市7个驻点招商工作情况,建立驻点招商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分解下达年度驻点招商目标任务。适时召开全市驻点招商总结大会,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及在驻点招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招商策划方案,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落实经费保障。驻点招商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财政、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本级财政按有关规定据实审核,重点保障驻点招商必要的办公场地、住宿场所、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宣传推介、洽谈会议场地、交通车辆租赁、商务接待等相关费用。驻点招商工作人员驻点期间差旅、接待客商等按照差旅、招商引资接待等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七、按时报送信息

各驻点招商工作队每周、每月报送以下信息:一是年度任务的更新、填报。二是驻点地区有价值的经济发展动态、投资导向及项目信息,工作情况汇报中要写明所提供招商线索涉及的客商的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企业的经营范围,有无外拓投资意向等,并提出下次对接工作意见。

周报:各工作队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9:00前报送本工作队情况到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统计周期为上周五至本周四。

月报:各工作队联络员于每月24日中午12:00前报送本工作队情况到市驻点招商工作办公室,统计周期为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

附件:1.2022年度全市各驻点招商工作队目标任务

2.2022年全市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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