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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消费金融公司到底是个什么鬼?(深度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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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 消费金融

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0年,国内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于1月6日获得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其中,全国首家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为北京银行全资子公司;第二家为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股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第三家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由成都银行出资占比51%,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出资占比49%,是全国首家合资消费金融公司。随后,2月12日,银监会又给PPF集团发放了天津试点的牌照,由PPF集团全资建立的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注册资金为3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2012年11月27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天津举行的2012天津消费金融论坛上表示[2] ,试点工作自2010年开展至今两年多来,4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获得较快发展,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的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资产总额已达40.16亿元,贷款余额为37.09亿元,客户总户数达19万多人。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运行平稳,业务规模稳步扩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已有三家公司实现盈利。

到底是个什么鬼?

当前银监会已经向高层管理部门递交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建议,通过后将及时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监管当局设置了资本充足率、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来源等门槛,但如果这种消费公司真的出现,将是中国金融史上的平地一声雷。其创举意义或者只有早年重新开办典当行、现在预备开放的民间信贷才稍许可以媲美。但即便如此,后二者程度也不一样。因为它们只不过是把借贷这块肥肉从商业银行垄断的市场中,合法地、也是据理力争地挖出空间来。说起来这其实是借贷市场不同层次的真实合法地体现,没有什么经营方式的本质革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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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要设立的却是完全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个被称为消费金融公司的动议中,其经营方式的核心标志,就是要满足短期、小额、无担保、无抵押的条件。

消费金融贷款信息

为了防止过度消费,银监会此前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对于此类贷款的利率做了规定。即每笔贷款将由消费金融公司按借款人的风险等级进行定价,但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一毫一厘即成为法律界定的高利贷。

“在试行初期,我们将在扩大利差与抢占市场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会将利率定得过高。”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

目前,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6%,六个月为4.6%,一至三年则为5%。据上述人士介绍,一般而言,消费类贷款的还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如果按照一年还完款来计算,借消费贷款买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您为此付给银行的利息最高可能达到552元。

“个人征信记录,将成为我们评估贷款利率高低的重要参考。”该人士表示。

案例一 兴业消费金融

微信搜索“兴业消费金融”后,会有快速贷款“空手到”,审批额度为20000,审核通过后,分12期,每月还款2002.4元,没有显示利率,合同只有合同单号,看不到合同内容。

关键词,年利率正好24%消费贷,无合同。

案例二 马上消费金融

”马上金融“,审批6000元,分12期,每月还673元,全部还款8076元,没有显示利率,看不到合同内容。

关键词,年利率34%,无合同。

案例三 中银消费金融

2018年9月在中银消费金融贷款200000元,前期扣除服务费12000元,每月还款10455元,分2年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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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年利率23%以上

很多在办理贷款前都是糊涂这个利率,批复后,也只是说每期还多少,在不进行计算的情况下,贷款人很难知道真实的利率问题。

消费金额报告

最近笔者留意了一些有关这个金融圈的一些消息,特别是有关消费金融之类的报告,里面有很多专家明确的提议,希望国家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这个利率问题不要进行限制。许多金融圈的行业人惶惶不安于行业变化,认为国家对于借贷人保证过度,对银行催收的限制,对消费金融的利率上限控制,不利于金融业的发展。

笔者总结:

既然金融圈认为资金是商品,利率应该与市场的需求大小作变化,那么为什么不能有亏损?消费金融与借贷人之间本身就优劣分明,法院诉讼中,消费金融胜诉居多,借款人必定要赔付本金及24%的息金等;如若不还,被归入老赖。在与消费金融的对立面上,借贷人没什么赢面的。消费金融的利息可以是国家银行利息的4倍之多消费贷,但如果在36之内,也无伤大雅,讨回的可能性更低,不用浪费律师费。

年利率在24%时,月利率已达到2,也就是民间说的2分利。36%,即为3分利。消费金融对于36%还不满意,是想将高利贷合法化吗?金融圈既然将资金称为商品,那么在商品时代,如此高的利率既然还会亏损,是这些股东脑袋里长包了吗?消费金融公司是由银行投资大头,部分商业公司占比,虽然不吸收民众储备,但是他们的融资成本,也不应该让借贷人来背吧?

银行的存储利息一直在降,消费金融的利率一直走高,近年频频有消费金融公司触碰红线的新闻。可是并没有什么取缔某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只有银监会对某家某家的罚款,对于国家金融,对于14亿多的民众,任何一个”合法“行为背后,都是一场海啸。在想方设法提高消费的同时,是不是要更慎重些?是不是要更慎重些?是不是要更慎重些?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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